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烟台市卫计委已将除“三新”以外的涉水产品许可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针对新情况,烟台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开拓工作新思路,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帮助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涉水产品生产能力审核等工作。
2018年4月3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现场指导招远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员对一家大型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进行了生产能力审核工作。
大型水质处理器企业的生产能力审核要求比其他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多且严格,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设施、生产过程控制、原料及成品的贮存运输、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等。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监督员对生产能力审核中的要点进行了一一讲解,指导招远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员严格对企业生产现场审核,完成现场审核评分。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区是否布局合理、装备车间是否有更衣室及流动水洗手消毒设施;生产场所的地面、墙壁、屋顶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生产场所通风、采光是否良好;是否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检验制度,能否做到产品自检,采购原材料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索证是否完整;原材料库、成品库是否分类明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原材料库未能分类明确存放等问题,指导当地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今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涉水产品许可工作培训力度,提高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业务水平,尽快尽好地开展许可工作。
(供稿: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