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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第二季度全省医疗广告监测和处理情况的通报
文章类别:【医政监督二室】   发布时间:【2010-07-28 20:25:14】
关于2010年第二季度全省医疗广告监测和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卫生监督机构:

      为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按照省卫生厅部署要求,各市对第二季度医疗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和处理。现将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第二季度,全省共监测医疗广告699条次,违法医疗广告497条次,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382家次,其中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368家次,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的14家次。根据监测结果,省及各市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依法处理,其中警告83家次,责令限期改正114家次,移交工商部门55家次,责令停业整顿6家次。

      附件:2010年第二季度全省违法医疗广告监测与处理情况(见网站:/LabelAction.do?dispatch=clickYwpd&flag=14&id=2c908185243ccf0201243ddcc612001b)。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二日

 

 

 

 
  
      
来源: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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