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java" pageEncoding="GBK"%> 机构职能 - 山东省卫生监督所
 
   
您的位置: 首页 - 机构职能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为省卫生厅所属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2007年12月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编制90人,内设14个科室。
  其主要之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省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承担省卫生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交付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你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三)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省级办理的卫生许可和职业许可地方受理、初审、现场审查和批准后有关证件发放的具体工作;组织上述相关单位、机构的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
   (四)按照省卫生厅的部署,组织开展全省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完成卫生部、省卫生厅下达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等现场检测、抽检任务;协助省卫生厅通报监督、检测、抽检结果;
  (五)对公共卫生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省卫生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实施;
  (六)负责受理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投诉、举报、法律咨询和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
  (七)承办卫生法制宣传和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